
巴西財政部長費爾南多·哈達德在接受巴西媒體UOL獨家採訪時表示,支援由巴西央行對國內投資基金實施監管和監督。他透露,已向政府提交一項提議,主張擴大央行的監管許可權,將目前由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負責的投資基金監管和執法職能,移交至央行。
哈達德強調,應當賦予央行更大的金融市場監管權力,並為現任央行行長加布裡埃爾·加利波羅(Gabriel Galípolo)辯護,同時重申對政府財政政策方向的支持。他指出,投資基金中廣泛存在的各類金融欺詐問題,已成為當前討論的焦點,尤其是在聯邦員警啟動“零合規行動”(Compliance Zero)第二階段調查後,該行動針對的是通過Reag Investimentos投資基金涉嫌實施金融欺詐的Master銀行案件。據聯邦員警稱,這起欺詐案的核心在於偽造信貸組合,以虛增Master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從而達到促成其被出售給巴西利亞銀行(BRB)的目的,此次欺詐案涉案金額巨大,據稱高達122億黑奧。
在哈達德看來,Master銀行涉嫌進行金融欺詐一案清楚地表明,投資基金的監管應由央行而非證券交易委員會來承擔。他指出,現任央行行長加利波羅在上任時繼承了上一屆管理層留下的一系列問題,其中包括金融市場監管不足以及通脹預期失錨等挑戰。
目前,巴西央行主要負責對金融機構及整個金融體系進行監管和監督,而證券交易委員會則負責資本市場監管,包括證券交易所、投資基金以及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對此,哈達德表示:“我已經提出一項建議,目前正在行政部門內部討論,即擴大央行針對金融市場的監管範圍。有很多本應屬於央行監管範圍的事項,卻被交由證券交易委員會執行,在我看來這是不恰當的。”
他進一步解釋稱,當前投資基金與金融體系之間的交叉程度非常高,甚至會對公共財政產生影響,例如計息帳戶、回購操作等都與公共財政核算密切相關,而基金卻不在央行的監管範圍之內。“在我看來,這種狀況應當通過新的監管框架加以糾正,通過擴大央行的監管許可權來解決。”
哈達德同時強調,這一立場是他個人的看法,並不代表巴西政府已經形成最終立場,但相關議題正在討論之中。他說:“巴西政府正在討論這個問題,包括央行行長加利波羅、總檢察長喬治·梅西亞斯(Jorge Messias)以及我本人。我認為,讓央行加強對投資基金的監管,將是一個非常積極的回應。”
他還指出,Master銀行所涉及的金融欺詐案例也凸顯了更新金融監管規則的必要性。將監管職能集中到央行,有助於提升監管效率,這種模式也更接近發達國家央行的制度設計。“我認為,在當前這個時點,擴大央行對投資基金的監管權力,將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所有監督和監管集中在一個機構,有助於提高整體效果。”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