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也能開藥房?巴西眾議院通過爭議法案

巴西眾議院於3月2日通過了第2158/23號法案,允許在超市內部設立藥房區域——前提是該區域必須為獨立劃分的實體空間,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離,並專門用於藥品銷售活動。該法案現已提交總統簽署生效。

法案報告人、來自戈阿斯州的聯邦眾議員紮卡裡亞斯·卡利爾(Zacharias Calil)表示,這一措施將有助於民眾更便捷地獲得藥房服務,尤其是在小型城市。

他指出:“居住在小型城市及巴西偏遠地區的消費者,由於當地缺乏藥房,面臨著獲取藥品的困難。”然而,來自南里奧格蘭德州的聯邦眾議員瑪麗亞·多·羅薩里奧(Maria do Rosário)則認為,該措施不僅可能帶來風險、助長自行用藥現象,還迎合了製藥行業的利益。

她表示:“買藥的人也會順便買麵包。”並補充說:“這是荒謬的。這是在向大型製藥企業相關利益集團的遊說低頭。”

具體規定

根據法案文本,設立在超市內的藥房可以使用超市本身的稅務主體身份運營,也可以通過與經合法註冊、獲得許可的藥店簽訂合同的方式運營。但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都必須遵守現行的衛生和技術規範,包括:在藥房整個營業時間內必須配備具備合法資質的執業藥師;符合規定的物理空間面積及藥學諮詢室結構要求;合規的藥品接收、儲存流程,以及對溫度、通風、照明和濕度的控制;完整的藥品追溯體系,以及提供藥學指導和護理服務。

此外,法案明確限制在開放區域、可通行區域或未完全功能分隔的區域銷售藥品,例如櫃檯、臨時展臺或設置在藥房之外的貨架等。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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