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傷性武器出口解禁 韓媒:日本大步邁向具戰爭能力國家

日本高市政府昨天決定,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殺傷能力的武器。此一重大政策改變,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資料照)

日本高市早苗政府昨天(21日)修訂了規範防衛裝備品出口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南,取消原本將完整成品出口限定於非戰鬥用途的5類限制,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殺傷能力的武器。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日本此一重大政策轉變。

韓媒《朝鮮日報》今天指出,日本允許出口過去在和平憲法體制下被禁止的具殺傷力武器。此為日本右派長期以來的夙願,即朝著「具備戰爭能力的國家」方向大幅邁進。日本在1967年制定《武器出口三原則》,對武器出口採取全面禁止的政策。此政策是基於被稱為「和平憲法」的現行《日本國憲法》第9條,其內容明確規定永久放棄戰爭與武力行使,並否定陸海空軍的戰力保有與交戰權。

然而,此政策在2014年安倍晉三內閣時期被重新檢討。當時日本制定了《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朝解禁武器出口的方向前進。安倍透過修定此原則,允許在附帶條件的情況下出口武器。不過,當時可出口的防衛裝備僅限於救難、運輸、警戒、監視與掃雷5種類型,原則上仍禁止出口具有殺傷能力的完整武器成品。

承襲安倍內閣方針的高市政權主張,應取消這項限制。高市政府在去年10月與右翼政黨日本維新會組成聯合內閣時,在協議文件中明確寫入修訂三原則運用指針。

《日本經濟新聞》指出,中國持續增強飛彈與航空母艦戰力,北韓也不斷推進飛彈開發。在這樣的背景下,日本除了提升自衛隊防衛能力之外,加強與美國、澳洲等盟友與志同道合國家的軍事合作的重要性日益提高。透過與盟國共享武器裝備,將能更有效因應聯合訓練及突發軍事狀況的準備工作。

《朝日新聞》評論,日本在戰後基於和平主義而長期自我克制的武器出口政策,已出現重大轉變。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日本這項宣布,標誌著東京在逐步擺脫戰後長期主導其國防政策的和平主義路線上,邁出一個重要里程碑。此時正值區域緊張局勢升高之際。

《紐約時報》指出,日本面臨來自中國日益升高的威脅,以及其主要盟友美國展現出不確定性的情況下,高市撤銷了對武器出口的限制。

在烏克蘭與中東的戰爭已對美國的武器生產能力造成壓力,而華盛頓長期承諾的不確定性,也促使盟友開始尋求多元化軍備供應來源。在此背景下,日本官員與外交人士向路透透露,包括波蘭與菲律賓等國家,正考慮向日本採購防衛裝備。美國駐日本大使格拉斯(George Glass)在X平台表示:「這項歷史性一步,不僅將提升與日美同盟合作國家的防衛能力,也將進一步強化我們維護區域和平與自由的整體能力。」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image_print列印文章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