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挑戰卸任檔案移交義務 民主黨轟企圖掩蓋醜聞

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 (OLC)本月發表了一份意見 ,認為《總統記錄法》違憲,認為總統的檔案屬於個人資產。民主黨認為,川普顯然不想在下台後,公布執政時期的檔案。(圖/AI)

週三,美國13名民主參議員致函白宮法律顧問,要求白宮必須遵守《總統記錄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不得用各種理由銷毀資料。起因是川普政府近期放寬檔案保存政策,可能導致總統紀錄遭到非法銷毀。

美國廣播公司新聞ABC報導,這封信由加州民主黨參議員希夫(Adam Schiff)領銜簽署;議員們指出,他們對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OLC)本月發布的新法律意見「深感擔憂」,因為該法律意見認定「1978年《總統記錄法》部分內容違憲」,稱「該法缺乏明確且有效的立法目的」。

《總統記錄法》出現於水門事件(Watergate scandal)後,那是總統陣營派人竊聽在野黨黨部的醜聞。因此《總統記錄法》要求,總統執政期間產生的官方文件(包括電子郵件、電話紀錄與政策文件),都必須視為公共資產,在總統卸任後移交國家檔案館(NARA)保存。

這一法律生效於雷根政府,歷任總統皆受此法規範。然而,司法部新意見主張,國會無權強制總統在卸任後交出白宮文件,等同挑戰長年以來的聯邦檔案制度。

白宮法律顧問沃靈頓隨後向行政部門發布新備忘錄,要求工作人員依據新法律見解調整文件保存政策,並稱1978年的法律「與200年歷史慣例背道而馳」,國會不應侵犯行政權。

民主黨參議員警告,這項新政策可能讓總統及其幕僚得以規避《總統記錄法》,甚至銷毀本應保存的官方文件。他們強調,行政部門無權單方面推翻國會立法,也不能凌駕於最高法院既有判例之上。

此爭議也再次喚起外界對川普檔案管理爭議的關注。川普在第一任期結束後,曾因海湖莊園機密文件案遭起訴,但案件後來因特別檢察官任命程序問題遭法官駁回。民主黨人認為,如今白宮放鬆紀錄規範,可能重演類似風險。

在新政策公布後,美國多個歷史學界與監督團體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繼續遵守《總統記錄法》。訴狀指控行政部門試圖否決國會與司法部門既有權限,讓總統得以將官方紀錄視為私人資產。

儘管如此,國家檔案館目前表示,仍將持續保存其現有保管的所有總統紀錄,並照常處理公眾查閱申請。

這場圍繞總統權力、行政自主與公共監督的法律攻防,恐將成為川普第二任期內另一項重大憲政爭議。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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