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壓線另類詮釋停火 專家:戰爭權力法將成紙老虎

美國總統川普4月30日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簽署行政命令。

以色列2月28日對宿敵伊朗發動大規模空襲,美國總統川普當天未獲國會同意就加入這場衝突,還命名為「史詩怒火行動」(Operation Epic Fury)。美國《戰爭權力法》規定,總統未獲國會授權出兵,必須60天內撤軍。川普政府在即將期滿之前給出2種「另類解釋」稱敵對行動結束,壓線避開了觸動國會授權的時間門檻。曾在美國司法部任職的法學專家今(1日)批評,川普政府正設法讓《戰爭權力法》成為「紙老虎」。

美以聯合對戰伊朗,開戰當天是星期六,川普3月2日星期一正式通報國會。依照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規定,這場未經國會授權的軍事行動必須在5月1日之前結束。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昨(30日)報導,國防部(已更名戰爭部)部長赫格塞斯在期滿當天4月30日首度為這場軍事行動赴聯邦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作證時稱,4月8日啟動的停火協議,讓60天倒數計時「暫停或中止」。

共和黨籍聯邦眾議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同一天也提出類似的「另類」解讀。他說,美國「並未處於戰爭狀態」,「我認為我們目前並未進行任何實際的軍事轟炸、砲擊或其他類似行動」,「此刻我方維持荷莫茲海峽的秩序,努力斡旋和平,總統與政府正盡一切可能推動此事,國會對此無法採取任何動作,我們拭目以待」。

赫格塞斯與強生對於法條的詮釋,很可能意味川普認為沒必要就華府向伊朗採取軍事行動一事尋求國會批准。半島電視台今報導,曾任美國司法部助理副部長(associate deputy attorney general)的憲法暨國際法專家范恩(Bruce Fein)指出,1973年國會通過的《戰爭權力法》決議,絕無提及「達成停火協議」會讓60天期限「中止」。他警告,如此解讀會讓《戰爭權力法》淪為「紙老虎一隻」。對於鐵了心不想經過國會批准就發動戰爭的總統而言,這項法律約束力有限。

范恩說:「必須問清楚的是,川普總統為何沒有要求國會批准宣戰?就跟越戰一樣沒有任何戰爭宣告,因為他心知自己在國會表決將吞敗。倘若川普判斷此事能在國會過關,他為什麼不要求國會表決?他在眾議院與參議院都掌握多數席次。他曉得自己會輸掉。《戰爭權力法》並非重點,真正關鍵在於,根據國會採納的紐倫堡大審國際法原則,我們正捲入一場構成犯罪的侵略戰爭。」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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