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收受迪奧名牌包、高價珠寶、名畫等財物,並涉及「斡旋收賄」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6日進行一審宣判,認定相關犯行成立,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7年,較金建希特別檢察官團先前求處的7年6個月減少6個月。
綜合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第21庭當天下午2時開庭宣判,審判長認定金建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涉及斡旋收賄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7年。
法院指出,金建希以協助請託等名義收受多項高價財物,相關指控均獲認定有罪。其中包括向西熙建設會長李奉官收受高價項鍊等珠寶;向前國家教育委員會主席李培鎔收受金製烏龜擺飾等禮品;向商人徐成彬收受高價名錶;向前檢察官金相敏收受韓國知名藝術家李禹煥的真跡畫作;以及向崔在英牧師收受迪奧名牌包等高價禮品。
金建希方一直主張,她並未收受相關金錢或財物,或即使有收受,也並非以代為關說、斡旋請託為名義取得,因此不構成犯罪;但法院並未採納這項辯解。
法院在說明對金建希的量刑理由時嚴詞指出:「被告身為總統配偶,卻背棄應負的社會責任,反而將自身影響力作為斡旋請託的工具,多次收受金錢及財物。」
編輯 / 羅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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