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加州聯邦法官裁定,川普政府針對批評以色列、支持巴勒斯坦的非公民所採取的部分移民措施,可能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法院特別指出,政府不能僅因外國學生發表不受政府歡迎的政治言論,就以吊銷簽證或驅逐出境作為威脅。
美聯社報導,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懷斯(Noël Wise)日前作出裁決,這起案件由史丹佛大學學生報紙《史丹佛日報》(The Stanford Daily)與相關人士提起。原告主張,川普政府近期針對支持巴勒斯坦或批評以色列政策人士的移民執法行動,已使非公民學生與新聞工作者因擔心遭到驅逐,而不敢公開發言。
懷斯在判決中強調,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是美國民主制度的核心。她指出,即使政府認為某些政治言論令人反感,甚至與美國外交政策相衝突,政府仍不能因此任意懲罰發言者。
判決書寫道:「如果我們只能『自由地』表達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的讚揚之詞,那麼言論自由就只是一種幻覺。」
法院認為,政府所採用的部分移民法律條款存在過於模糊的問題,使非公民無法合理判斷,哪些政治言論可能導致簽證遭撤銷或面臨驅逐風險。懷斯認為,這不僅涉及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障,也涉及第五修正案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這起案件的核心之一,是《史丹佛日報》所描述的「寒蟬效應」。懷斯法官指出,該報一些具有合法移民身分的非公民學生、工作人員,已因擔心移民後果而辭職、拒絕投稿、拒絕採訪任務、要求撤稿,甚至要求以匿名方式發表報導。
法官認為,這顯示政府的移民政策已經產生實際的言論壓制效果。
她寫道,政府所傳達的訊息近似於:「如果你發表反對以色列或支持巴勒斯坦的言論,我們將吊銷你的簽證並將你驅逐出境。」
「明天,甚至可能就在今天,任何在美國行使言論自由、表達政府不喜歡的觀點的人,都可能成為攻擊目標。」
「可以討厭言論,但不能因此剝奪言論自由」
《史丹佛日報》總編輯波特厄斯(George Porteous)在X上回應:「我們新聞編輯室的記者不應該擔心撰寫報道會導致他們被驅逐出境。今天的勝利,意味著他們不必再為此擔憂了。」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