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政府8月31日正式公告,將入境免簽60天的規定縮減為30天,適用60國,包含台灣。
綜合泰國鮮新聞(Khaosod)、民族報(The Nation)報導,泰國內政部31日在王室公報(Royal Gazette)網站上正式頒佈簽證新規,宣布60國及地區的護照持有者,可免簽入境泰國進行旅遊,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天。泰國政府列出的60國包含台灣。
這項簽證新規等於終結泰國內政部於2024年7月15日頒布的簽證規定,該規定允許旅客免簽進入泰國從事旅遊、工作、短期商務活動,停留期限可達60天。
除了免簽停留期限減半,泰國政府同日也宣布,透過陸路關口入境泰國的旅客,每年免簽入境泰國最多只能2次,不過該限制並不適用於馬來西亞、汶萊、印尼或新加坡公民。
關於簽證新規何時生效,泰媒報導有所分歧。民族報指新規於9月1日生效,鮮新聞報導9月15日生效。
適用免簽30天新規的國家與地區包含: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保加利亞、不丹、汶萊、加拿大、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斐濟、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印尼、印度、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約旦、科威特、吉爾吉斯、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荷蘭、紐西蘭、挪威、阿曼、菲律賓、波蘭、葡萄牙、卡達、羅馬尼亞、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台灣、土耳其、烏克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英國、美國。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