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聯邦參議院於9月2日通過了《第2780/2024號法案》(PL 2.780/2024)。該法案將建立《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國家政策》(PNMCE)以及國家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工業化委員會(CIMCE)。此次表決採用象徵性表決方式,法案現將提交盧拉總統簽署。
該法案由參議員愛德華多·布拉加(Eduardo Braga)負責審議,他維持了眾議院此前通過的文本。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向礦業活動擔保基金(FGAM)提供最高20億黑奧的資金支持,以及設置財政優惠上限,其中2030年至2034年期間每年最高為10億黑奧。
該法案旨在建立一套圍繞治理、融資、創新和工業發展的政策工具,以增強巴西礦業部門的競爭力。該提案強調遵循“公共利益和國家主權等憲法原則”,同時與可持續發展政策、產業政策以及公私合作政策相銜接,並強調監管穩定性和法律確定性。
監管委員會
該法案將設立國家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工業化委員會(CIMCE),隸屬於巴西總統府。根據法案,該機構將負責協調、規劃和監督國家關鍵礦產及戰略礦產政策。
CIMCE的主要職責包括:
- 審查並批准與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相關的專案;
- 制定《國家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規劃》;
- 每4年確定並更新屬於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類別的礦物清單;
- 確定可優先獲得政府激勵的專案;
- 制定進入聯邦礦產加工和轉化計畫的相關准入標準;
- 將重點專案提交至特殊環境許可制度;
- 審批持有採礦權企業的控制權變更;
其中,最後一項被認為是最敏感的規定。根據該法案,礦業企業發生直接或間接控制權變更時,將接受CIMCE和巴西國家礦業局(ANM)的審查機制。
該委員會還將負責評估外國企業在巴西礦業領域的重要股權參與是否合法,以及可能影響法案所稱巴西“經濟或地緣政治安全”的國際協議。
換言之,CIMCE將擁有對礦業領域相關收購或控制權變更進行“審批確認”(Homologar)的權力。不過,這一規定並不僅針對外國買家。任何一家擁有關鍵礦產或戰略礦產相關權利的企業進行交易,都可能受到這一審查機制的約束。
眾議院最初提出的版本要求政府進行“事先同意”。在礦業企業施壓後,眾議院負責審議該法案的議員阿納爾多·雅爾丁(Arnaldo Jardim)將這一表述修改為“審批確認”。
不過,這一修改並沒有取消政府對相關交易進行批准或否決的權力。參議院最終維持了這一模式。布拉加否決了將“審批確認”改為單純登記和跟蹤監管的修正案,也沒有接受要求委員會在60天內作出決定,以及超過期限未作出回應則視為自動批准的提案。
CIMCE最多可由15名聯邦行政部門機構代表組成,同時還可以吸收州政府、市政府、私營部門以及高等教育機構推薦的成員。
投資與融資
該法案授權聯邦政府設立礦業活動擔保基金(FGAM)。聯邦政府最多可向該基金注入20億黑奧。此外,FGAM還可以接受私人投資者、州政府、市政府、國際組織以及多邊銀行提供的資金。
FGAM並不會像銀行一樣直接提供融資,其主要職能是為礦業專案提供以下方面的風險擔保:
- 信貸風險;
- 價格波動風險;
- 流動性不足風險;
- 合同違約風險;
該基金還可以與銀行、主權財富基金以及開發機構合作,為CIMCE確定的重點專案提供支持。參議院規定,FGAM將由一家聯邦金融機構負責管理。納入該政策範圍的企業每年需要將其扣除稅費後的營業總收入的0.5%用於科研、開發以及基金融資。
在實施的前6年,其中:
- 0.3%用於創新專案;
- 0.2%用於認購FGAM基金份額;
- 6年之後,全部0.5%將用於研究與開發;
稅收優惠
該法案還設立聯邦關鍵礦產和戰略礦產加工與轉化計畫(PFMCE)。該計畫將針對企業在巴西境內進行的礦產加工、礦產轉化以及城市採礦支出,提供最高相當於相關支出的20%稅收抵免。
財政優惠額度規定為:
2030年至2034年每年最高10億黑奧,5年累計最高50億黑奧。當年度未使用的優惠額度可以在後續年度繼續使用,但必須在2034年期限結束前完成。
相關激勵將優先用於附加值更高的產品,包括:
- 礦物精礦;
- 電池生產原材料;
- 永磁體材料;
- 肥料;
- 能源儲存系統等;
企業在巴西境內完成的礦產加工程度越高,可獲得的優惠比例也將相應提高。目前,關鍵礦產在巴西境內的加工和精煉活動幾乎為零。該產業鏈目前主要由中國主導,同時美國和韓國也佔據該產業的全球重要地位。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