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農業科技力量在巴西農業領域的下一階段佈局,可能在本年度農作物大規模播種之前就已經啟動。這一佈局正在實驗室、種質資源庫、試驗站以及相關監管程式中逐步形成,而這些環節決定了哪些種子最終能夠進入農田。
目前,已有由中國集團控股的企業在巴西開展業務,另一些企業則正在測試轉基因技術,並為更大規模的商業化進入巴西市場做準備。
這一趨勢已經超越了簡單的“銷售種子”。它觸及種業產業鏈中的三個關鍵層面:種質資源、生物技術事件以及品種繁育與銷售。
種質資源構成育種所使用的遺傳基礎;生物技術事件則賦予作物耐除草劑、抗蟲等特性;而品種繁育和分銷則負責將這些技術最終轉化為市場上的產品。
控制這些環節的企業,將參與影響價格、授權、特許權使用費以及新技術進入農業生產環節的速度。中國企業的業務拓展可能為一個高度集中的市場增加更多選擇。
因此,真正需要關注的問題不僅是市場上是否會出現更多競爭者,而是這些企業究竟將在產業鏈的哪些環節展開競爭,將使用哪些技術,以及在遺傳資源、智慧財產權和競爭法框架下,這些資源和技術將按照什麼規則獲得和使用。
巴西種業市場規模巨大
市場規模是中國企業持續關注這一領域的重要原因。巴西種子和種苗協會(Abrasem)基於巴西農業諮詢公司Céleres資料發佈的一項研究估算,2024/25年度巴西認證種子市場規模達到473億黑奧。
其中:大豆種子:276億黑奧;玉米種子:145億黑奧;其餘市場則包括棉花、小麥、高粱、豆類和水稻等。
巴西種子和種苗協會的另一項測算顯示,因農民使用自留種、未經認證的種子或假冒認證種子,巴西潛在損失達到146億黑奧。僅大豆一項,預計損失就達到107億黑奧。
這些數字同時反映出兩個事實:一方面,巴西正規種子市場規模龐大;另一方面,圍繞技術、監管以及特許權使用費的爭奪同樣十分激烈。
巴西種子和種苗協會的另一份報告則提到,巴西大豆種子行業規模達到340億黑奧,涉及330萬噸種子以及約400家企業。
不過,這些數位不能直接相加,也不應被視為完全等價,因為它們採用了不同的統計口徑:前者主要衡量實際銷售的認證種子,後者則採用了更廣泛或潛在的行業定義。
隆平高科:從收購切入巴西種子產業
中國企業在巴西種業領域最為明顯的佈局始於一筆收購。2017年,中國隆平高科(LongPing High-Tech)與中信農業基金(CITIC Agri Fund)聯合收購美國陶氏益農(Dow AgroSciences)的玉米種子相關資產,交易金額約為11億美元。
此次收購包括研發中心、加工設施、Morgan品牌以及陶氏在巴西的玉米種質資源庫副本。當時,被收購資產預計占巴西玉米種子市場的18.5%至20%。
但這一資料反映的是2017年被收購資產的市場份額,不能將其直接視為隆平高科目前在巴西的市場份額。目前沒有公開且具有可比性的最新資料,可以準確更新這一比例。此後,公司進一步擴大了在巴西的基礎設施。
公司資料顯示,其目前在巴爾薩斯(Balsas)、福莫薩(Formosa)、裡歐威爾迪(Rio Verde)、羅蘭迪亞(Rolândia)、普裡馬韋拉杜萊斯特(Primavera do Leste)、帕拉卡圖(Paracatu)和克拉維紐斯(Cravinhos)等地設有研發試驗站及相關研究設施。
2022年,隆平高科宣佈將在巴西投資5億黑奧。其中,帕拉卡圖基地在這一階段獲得2.2億黑奧投資,此前還曾獲得5000萬黑奧投資。
2023年,公司進一步宣佈投資3300萬黑奧建設研發中心,其中2300萬黑奧用於帕拉那州羅蘭迪亞(Rolândia)的研發設施。與此同時,公司也開始為進入大豆種業市場做準備。
2024年,隆平高科與N. Schwening以及Cereal Ouro成立合資企業,在裡歐威爾迪(Rio Verde)運營一家種子加工廠。其中,隆平高科持有90%股份,巴西合作夥伴持有10%。交易金額尚未披露。
這一戰略體現出一個重要變化:中國企業並非只是將現成種子進口到巴西,而是正在同時整合種質資源、本地育種、工業生產能力和銷售管道。這些能力能夠縮短品種適應巴西不同農業區域所需的時間。
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從轉基因技術切入大豆市場
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DBN)則選擇了另一條路徑:開發區別于傳統西方跨國企業體系的大豆轉基因生物技術。
其巴西子公司DBNBC Brazil已經獲得巴西國家生物安全技術委員會(CTNBio)頒發的生物安全品質證書第618/2023號。
其中,DBN9004,也被稱為DBN-09004-6,能夠表達CP4 EPSPS和PAT蛋白,從而賦予大豆對草甘膦和草銨膦的耐受性。
DBN8002,即DBN-08002-3,則能夠表達Vip3Aa和PAT蛋白,使作物同時具備抗鱗翅目害蟲和耐草銨膦的特性。
這兩個單獨的轉基因事件分別於2023年和2024年獲得巴西商業化使用批准。2025年4月,CTNBio批准了DBN9004 × DBN8002的組合。
巴西監管檔顯示,該組合事件曾在GDM參與下,于坎貝(Cambé)、羅蘭迪亞、馬拉卡茹(Maracaju)、波爾圖國民市(Porto Nacional)和裡歐威爾迪(Rio Verde)等地開展試驗。
GDM集團的參與表明,未來的競爭可能不僅來自中國品牌直接銷售自己的種子,也可能通過向協力廠商品種提供生物技術事件授權展開。
根據公司公佈的目標,其計畫在2027年完成商業化準備,2028年推出相關產品,並希望到2038年佔據生物技術市場30%的份額。公司還宣佈將在坎皮納斯建設一個分子生物學實驗室。
不過,這些仍屬於企業發展計畫,其最終實現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執行進度、品種登記、種子繁育、市場接受程度以及授權協議等。因此,這些目標不能被視為企業已經取得的實際市場份額。這一技術平臺也並非只針對巴西市場。
DBN9004、DBN8002及其組合先後獲得了中國、阿根廷和烏拉圭等國的批准。2026年3月,歐盟批准DBN9004用於食品、飼料和加工用途,但不允許用於種植。
這一歐洲批准對於巴西農產品出口鏈條具有一定意義,因為它可以降低一種已經在巴西獲准使用的技術未來因歐盟監管限制而無法進入重要買方市場的風險。
清原農冠:已經進入巴西監管和試驗階段
清原農冠則是一個需要特別關注的新案例。目前,已經不能再簡單地將該公司描述為“有意進入巴西市場”。其巴西業務已經獲得第667/2025號生物安全品質證書。
該證書涵蓋位於聖保羅市Pinheiros區的一處設施,該設施獲准開展風險等級1級轉基因生物相關活動,包括受控條件下的研究、產品評估、運輸、檢測、儲存、廢棄處理以及用於科研的進口等。2026年,CTNBio的議程中開始出現有關有計劃釋放到環境中進行試驗的申請。
其中一項涉及進口具有轉基因KA-6G2016-7的大豆種子。該技術能夠使大豆耐受除草劑,計畫在班代蘭特(Bandeirante)、皮拉西卡巴(Piracicaba)、戈阿斯州帕爾梅拉斯(Palmeiras de Goiás)和南里奧格蘭德州雷斯廷加塞卡(Restinga Seca)開展試驗。另一項則涉及耐草銨膦轉基因玉米,計畫在皮拉西卡巴進行試驗。需要強調的是,田間試驗並不等同於商業化批准。
不過,這些試驗已經表明,清原農冠進入了巴西的監管和實驗階段。這意味著該公司已經成為潛在的新技術供應商,儘管目前仍無法預測其相關技術何時、或者是否最終進入商業市場。
先正達:不可忽視的中國農業科技平臺
如果只關注新進入者,那麼對中國農業科技在巴西的佈局分析將是不完整的。
其中不能忽視先正達(Syngenta)。先正達起源於瑞士,但在2017年以約430億美元的價格被中國化工集團(ChemChina)收購,並最終納入中國國家化學集團體系。如今,先正達屬於中國中化集團(Sinochem)體系。
2018年,先正達從中糧國際(COFCO International)手中收購尼德拉種子(Nidera Seeds),將其種質資源以及南美業務納入自身體系。
因此,過去的尼德拉種子如今不能再被視為一家獨立的中國種業競爭者,因為其種子資產已經被先正達吸收。在巴西,先正達擁有規模龐大的研發和生產體系。公司公佈的機構地圖顯示,其在烏貝蘭迪亞(Uberlândia)、卡斯卡韋爾(Cascavel)、波爾圖國民市(Porto Nacional)、霍蘭布拉(Holambra)、阿拉卡蒂(Aracati)以及盧卡斯杜裡歐威爾迪(Lucas do Rio Verde)設有種子研發試驗站,並在馬唐(Matão)和福莫薩(Formosa)設有種子加工設施。
其中,烏貝蘭迪亞研發中心占地330公頃,其中220公頃用於試驗;該基地擁有1萬平方米溫室、8000平方米實驗室以及約500名員工。
先正達的案例說明,中國力量在巴西並不僅僅意味著“新品牌進入市場”,還包括對一個已經在巴西建立多年、擁有成熟產品組合、商業網絡、研發體系和工業生產能力的全球種業平臺實施控制。
競爭不能只看品牌數量
新型生物技術事件的進入,有可能增加品種培育者和農業生產者的選擇。
但競爭分析必須將經常被混在一起的幾個市場區分開來:
- 技術或生物技術事件
- 種質資源及育種
- 種子繁育
- 種子商業化和銷售
一家企業可能在其中一個環節與其他企業競爭,同時又在另一個環節依賴競爭對手。巴西經濟競爭管理委員會(Cade)的相關行動也體現了這種複雜性。
2026年7月,Cade總監察局建議認定拜耳(Bayer)和孟山都(Monsanto)涉嫌圍繞Intacta RR2 PRO技術實施反競爭行為,包括針對育種企業的激勵措施以及非線性折扣等,這些行為可能對競爭對手形成市場封鎖。
不過,該建議仍需提交Cade審判委員會審議,目前並不等同於最終裁決。這一案例說明,即使一種替代技術最終通過授權方式提供給巴西企業,也可能對市場競爭產生重要影響。與此同時,企業收購也可能只是改變現有資產的最終控制者。
因此,僅僅統計品牌數量或CNPJ(巴西法人登記號),無法準確衡量企業對種質資源、生物技術事件、專利以及銷售管道的實際控制程度。
中國技術能否讓巴西農民降低成本?
對於農業生產者而言,最具吸引力的一種可能是:中國技術平臺進入巴西後,能夠推動種子價格和特許權使用費下降。
但截至目前,沒有公開的全國性資料能夠按照每公頃成本,對大北農的技術與Intacta、Enlist或其他競爭技術平臺進行完整比較。
農民最終支付的費用可能包括:
- 種子價格
- 種子品種特許權使用費
- 生物技術費用
- 工業處理費用
- 物流費用
- 商業折扣
- 信貸條件
巴西國家供應公司(Conab)公開發佈的生產成本資料通常將種子支出合併計算,並不會將上述所有組成部分逐項拆分。因此,可以合理地說,市場正在期待更加激烈的商業競爭。
但根據目前公開資料,還不能斷言中國技術一定會更加便宜。要得出這一結論,還需要進一步收集不同地區、不同作物季的實際報價,並分析技術授權合同,同時採訪種子繁育企業、育種機構以及農業生產者。
智慧財產權問題同樣複雜
智慧財產權問題也需要準確區分。巴西國家植物品種保護體系(Serviço Nacional de Proteção de Cultivares)對一個品種的保護,與針對基因、基因構建體、序列或者檢測方法所申請的專利,並不是同一種智慧財產權。
在實際操作中,同一袋種子可能同時涉及品種育種者的收益以及生物技術事件權利人的收益。
以大北農為例,其專利申請BR112021009416A2涉及與DBN8002事件檢測相關的序列和方法。
這一案例說明,種業競爭並不只是不同種子品牌之間的競爭,也涉及那些能夠產生技術授權費用並控制技術檢測體系的技術專利組合之間的競爭。
不過,目前並不存在一個現成的公開資料庫,可以按照最終經濟控制者,將巴西所有相關專利完整匯總。因此,如果要對不同企業集團的專利情況進行全面比較,就必須人工檢索和分類相關專利族,並核查其歷史權利人、權利轉讓情況以及專利有效期。
種質資源與“農業主權”
種質資源庫的擴張引發了關於農業主權的問題,但這一問題需要進行嚴格的法律區分。並非所有在巴西境內進行研究或開發的植物材料,都自動屬於巴西遺傳資源。
根據巴西生物多樣性相關法律以及第8772/2016號法令,通常情況下,引入巴西的外來物種並不會自動被認定為巴西遺傳資源。當然,也存在例外情況,例如某些在巴西境內自然形成並獲得獨特特徵的種群。
地方傳統品種和本地品種同樣適用特殊規定。當相關研究被認定為涉及巴西遺傳資源或與之相關的傳統知識時,可能需要進行SisGen登記、產品申報以及利益分享。
因此,在調查種質資源問題時,需要逐項確定每一種材料的來源、採集鏈條、相關合同以及研究目的,而不能簡單假設所有在巴西境內保存的種質資源庫都適用同一套監管制度。
中國種業佈局與國家戰略存在聯繫
中國企業在巴西的擴張,與中國方面明確提出的相關戰略重點存在聯繫。
2022年,中國政府就種質資源安全作出重要部署,將種質資源安全與國家安全緊密聯繫起來,並強調推動種業科技實現自立自強。與此同時,中國官方政策還強調加快生物技術創新發展,並強化對戰略性資源的保護與管控。這一政策導向有助於解釋為什麼種子和生物技術能夠獲得大量資本和政策關注。
但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層面的戰略方向,並不能直接證明每一項在巴西的投資都由中國政府主導或直接決定。不同企業的股權結構、治理模式和發展路徑存在明顯差異。例如,先正達屬於中國國有企業體系;隆平高科的股東結構中存在與中國國有資本相關的機構,並獲得相關支援;而大北農、清原農冠則分別沿著各自獨立的企業發展路徑推進海外業務。因此,在判斷中國國家資本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具體企業的海外投資決策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應結合企業股權結構、融資來源、治理機制以及具體投資項目的決策過程,對不同企業和具體案例分別進行分析。
中國資本進入並不意味著巴西擺脫對外依賴
對於巴西而言,這種不對稱關係非常明顯。巴西是全球農業大國,也是測試熱帶農業技術的重要市場,但在部分種業遺傳技術和生物技術領域,仍然高度依賴私人資本和外國技術平臺。
中國企業進入巴西,可以增加種業控制者的國別多樣性,但並不一定意味著巴西對外國技術的依賴程度會下降。當然,其中也存在明顯的潛在收益。
新的生物技術事件可以降低巴西對少數技術平臺的依賴,增強育種企業的談判能力,並為農業生產者提供更多農業技術選擇。
更多實驗室和試驗站也意味著更多投資、高技能就業崗位,以及針對巴西塞拉多地區和其他熱帶農業區域開發的當地語系化技術。
但風險同樣真實存在。市場集中度的提升,可能只是意味著控制權轉移至新的主體;企業並購也可能使種質資源及研發決策進一步向海外集中。與此同時,特許權使用費未必因此下降,仍可能維持在較高水準。更值得關注的是,在巴西本土形成的農業生產和研發資料,可能進一步為全球技術平臺積累優勢,但未必能夠轉化為巴西本國科研體系相應的技術積累和經濟回報。
因此,巴西公共政策需要關注的不能只是資本來自哪個國家。
競爭法、技術授權合同透明度、CTNBio的技術能力、種子監管、植物品種保護、生物多樣性法律執行以及公共科研投資,實際上共同構成了同一個體系。
巴西農業研究公司(Embrapa)以及巴西國內公共和私人育種項目,也是這一體系中的核心力量。
中國農業科技力量已經進入巴西種業多個關鍵環節
現有資料顯示,中國力量在巴西種業領域的存在,比普通農業生產者能夠看到的品牌數量更加廣泛。
隆平高科和先正達已經擁有較為成熟的業務體系;大北農已經獲得相關生物技術審批,並正在為商業化做準備;清原農冠則已經進入監管和田間試驗階段。
不過,要準確衡量這些企業對巴西種業市場的實際影響,目前仍缺少四組關鍵資料。
第一,是按照企業和作物劃分的當前市場份額。
第二,是對巴西國家品種登記系統(Registro Nacional de Cultivares)中的品種進行完整梳理,同時處理歷史名稱、維護者以及已註銷登記等問題。
第三,是按照技術、地區和作物季比較種子價格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四,是建立一套可追溯的種質資源進口資料庫,記錄最終經濟控制者、進口數量、來源、目的地以及進口用途。
在這些資料尚未完善之前,貿然宣佈“中國技術將引發種子價格革命”或者“中國企業將佔領巴西種業市場”,都為時過早。
但目前已經可以確認一個更加具體、也可能更加重要的趨勢:中國企業正在通過多條路徑進入巴西種業產業鏈,包括收購既有資產、控制種質資源和研發體系、授權生物技術事件,以及進口轉基因材料開展試驗。
這場競爭可能始於實驗室,但最終可能影響到農業生產成本、育種企業的自主權,以及巴西決定誰來控制其農業生產背後核心技術的能力。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