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拳媽媽」前主唱Lara梁心頤,因未經作詞人孫維君同意,分別將花蓮跨年晚會、與王大文演唱南拳媽媽時期的〈What Can I Do〉歌曲影片上傳網站,遭孫控告侵權。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梁心頤及胞姊梁妍熙2人。對此,Lara今正式發表聲明澄清。
Lara表示,「本人受邀於2015年花蓮跨年晚會演唱〈What Can I Do〉歌曲,之後將電視台直播本人演唱〈What Can I Do〉歌曲片段上傳至Youtube,僅作為推廣用途,並未營利,瀏覽觀看次數亦不多,應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本人將於審判程序中向法院詳細說明爭取無罪判決。」
「2022年與歌手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歌曲後,上傳至內地地區bilibili網站,係由當時本人內地經紀公司所上傳的宣傳內容,並非本人所為,本人將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向法院說明。」Lara今在社群說明原委,也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與理解。
Lara出生於美國加州洛杉磯,外型與歌聲甜美動人,曾為天王周杰倫提攜的「南拳媽媽」組合成員,並與周杰倫合唱〈珊瑚海〉廣為人知,後來她自立門戶,和姊姊梁妍熙成立妹妹娃娃多媒體公司。
編輯 / 宋子榮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