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芳苑警方去年11月24日,當場逮獲滿載逾50噸營建廢棄物李姓、徐姓、黃姓等3名職業曳引車司機,當時正準備傾倒進大城鄉的廢棄魚塭,3人訊後遭收押。近日遭彰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謝瓊雲翻攝)

彰化檢警去年查獲3輛曳引車,滿載北部的營建廢棄物,每車重量50至70公噸,意欲至彰化縣大城鄉一處廢棄魚塭非法偷倒。(謝瓊雲翻攝)

曳引車上所載運的皆是來自新北市的營建廢棄物。(謝瓊雲翻攝)
彰化地檢署去年11月獲報有不法集團將北部營建廢棄物任意傾倒彰化縣轄內,去年12月將詹姓、王姓兩環保業者收押、3月再收押林姓「土尾」,歷經逾半年追查,近日偵結,連同鐘姓「土頭」、李姓、黃姓等6名職業曳引車司機,蔡姓仲介與租用廢棄魚塭的王男,共計11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檢方查出,去年11月8日和12日凌晨,綽號「鯊魚」的52歲司機林男,以每車3萬元代價,分別將營建廢棄物清倒在鹿港濱海路、和大城消防分隊前產業道路上,林男遭檢警逮捕後收押、帶路引倒的26歲林姓土尾則被請回。
不料,去年11月24日清晨,芳苑警方又當場逮到3輛曳引車司機,滿載重達50至70公噸的營建混合廢棄物,準備倒入大城一處廢棄魚塭,檢警並追查出又是林姓土尾指引地點,檢方調閱其通聯,進一步追出全案,破解一條龍式的偷盜集團手法。
起訴書指出,42歲鐘男以8萬元仲介費委託79歲蔡姓仲介找到大城鄉一處廢棄魚塭,再透過34歲王姓友人與地主簽訂土地回填契約,整地後雙方約定,每回填1尺高再支付8萬元。
領有廢棄物許可文件的名鐵實業60歲詹姓業者、源邦環保公司36歲王姓業者,再委託徐姓、李姓等6名職業曳引車司機,至堆置場區內將營建廢棄物載運出場,至不詳地點或鐘男提供之大城鄉廢棄魚塭傾倒。
檢方表示,源邦、名鐵兩業者將收集的營建廢棄物交由鍾姓「土頭」,開立偽造的廢棄土方處理三聯單,交給負責載運的6名砂石車司機,用以應付警方攔查;司機接到「土尾」的電話指示後,連夜載到指定地點清倒、掩埋,由於廢魚塭面積達半公頃,歷經半年多清查比對各車次清運時間、數量與報酬後,偵結起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