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飛航台長便宜行事盜蓋同事章偽造文書 緩起訴

交通部民航局飛航服務台馬祖台長陳姓組長,因人手不足,在工程廠商請款時,居然盜蓋同事印章在廠商工程請款單上核章;請款的廠商,也未遵照履約內容派駐標準員額的機電維修人員在負責的馬祖台待命,在出勤表造假,台北地檢署依犯偽造文書罪,將陳姓台長繳交國庫15萬元、其他6名廠商人員各繳交8到5萬元不等,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廉調查,2012年到2013年間,飛航服務台馬祖台疑因人力吃緊,陳姓台長在兼顧員工休假及業務進度的情況下,竟然就涉嫌便宜行事,在同事休假不知情時,擅自取用同事印章,在廠商工程請款單上核章。

此外,依據馬祖台與機電維修承包商間的履約規定,機電維修人員每日至少須派駐1名領班及3名技術人員在馬祖駐場,以防設備如有突發狀況時,能迅速排除,但承包工程的陳姓總經理、葉姓領班,以及陳姓、吳姓、江姓、田姓人員,並未如實到班,卻仍偽簽出缺勤表。

廉政署將陳姓台長及承包商6人函送偵辦;檢察官傳喚7人出庭,眾人均坦承犯行,表示因人力不足,才機動調整人員出缺勤狀況;檢察官考量7人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將7人緩起訴處分,陳姓台長、陳姓總經理以及葉姓領班等人,各需繳交國庫15萬元、8萬元、5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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