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時目睹狠父施暴 兒長大反擊助母打贏官司

兒子的反擊!桃園一名吳姓男子婚後常對妻子施暴,妻子念在孩子年幼,長期隱忍,直到兩年前才帶孩子離家。從小目擊媽媽被家暴的兒子,長大自修法律課,自寫訴狀,幫助媽媽打贏官司。

《ETtoday》報導,吳男婚後長期家暴妻兒,母子兩人常抱在一起痛哭。兒子長大至19歲,在大學選修法律課程,向法律系學長請教提告方式,幫母親寫訴狀,蒐集媽媽當年被家暴的驗傷單。

法官依據吳妻提出的驗傷單及曾申請的保護令,判准離婚,另因吳男兩名子女皆未滿20歲,直到孩子成年,吳男須每月付扶養費1萬5千元。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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