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炳忠等4名青年軍遭帶走 新黨控惡質的人權迫害
檢調偵辦周泓旭「陸生共諜」案,19日搜索約談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等人,訊後陸續請回。台北地檢署20日說,目前王、侯等人仍為證人身分,全案被告僅有周泓旭一人。
據了解,周泓旭、王炳忠、侯漢廷等人均否認為大陸黨軍機關在台發展組織,但檢調懷疑周泓旭利用新黨在台具有一度程度影響力,且其與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關係良好,欲請王等人、或介紹公務員赴海外與陸方會面。據悉,檢調認為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近日將偵結,擬二度起訴周泓旭。
國安法發展組織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縱使是未遂犯,亦有刑責,因此檢方再起訴周的可能性很高。
由於周前案吸收外交官未遂的案件,一審已判刑1年2月,正由高院審理中,因此若前案、與周另拉攏吸收新黨發展組織案,2案都被判刑確定,檢方會依數罪併罰規定,向高院聲請合併定執行刑。
據指出,檢調在先前偵辦周泓旭吸收外交官欲刺探公務機關未遂時,依據周被查扣的手機內,掌握本案情資,但因受限周羈押期限,因此吸收外交官未遂部分,先行偵結。而本案因與外交官案沒有相牽連關係,屬於不同案情,決定另案偵辦。
檢調為釐清案情,19日兵分5路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新聞祕書陳斯俊、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等人住處,並約談王炳忠等11名證人到案。
檢調懷疑,周泓旭2014年7月10日前往大陸上海市參加兩岸交流活動,結識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七辦公室李姓祕書。
但上海市第七辦公室,是解放軍中央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聯絡部、總參謀部情報部(總參二部)在各軍區所在地方政府設立,第七辦公室其實為解放軍「空軍政治部聯絡辦」,因此李男具有解放軍校級軍官兼政府官員身分,負責對台統戰情蒐工作。
周自2015年11月間起至去年1月,在上海等地接受李的餐敘招待,李表示可提供金錢報酬,由周利用在台就學及經商期間,物色、引介台政黨人士、軍、警、情治、外交等現職公務人員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赴海外與大陸地區官員認識,旅費可由李支應,並依照所吸收對之身分提供1000元至1萬元美金報酬。
據了解,周泓旭19日被提訊時,坦承認識王炳忠等人,但否認拉攏新黨發展組織,另王炳忠、侯漢廷等新黨黨工,也否認為周引介公務員出國與陸方會面,亦不認識上海市的李姓祕書,不知李具有大陸黨軍背景,檢調仍針對案情疑點,深入調查釐清。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