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芯彤。(報系資料照 張鎧乙攝)3年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薛貞國殺警案,66名被告台北地院各依殺人等罪判刑2月至13年不等,其中「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情侶檔各判刑8年半、9年,高院將曾男改判10年、劉則仍判9年。
紅龍柱重擊薛警頭部的許淳凱遭北院重判13年,「黑二代」萬少丞判刑8年4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8年,高院也加重刑則改判萬男8年8月徒刑、易男判刑9年。
2014年9月13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信義 區SPARK夜店消費,曾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為替2人出頭,就用「微信」通訊軟體,在「中山好青年」群組留言,糾集人馬要到夜店理論。
隔天凌晨1點,蕭等70多人集合後前往SPARK,薛貞國接獲路過同仁通報得知負責的警勤區有人聚集,即前往查看,薛表明警察身分,並責備曾等人吵鬧行為,在場人士不滿,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慘遭痛毆致死。
另一涉案的「中山聯盟」王姓少年,在案發當晚見薛男倒地,他以腳踹踼2下後離開,他辯稱不知薛男處於生命危急的情況才踼對方,高院不採信他的辯詞,今年8月維持台北地院少年法庭認定,將他依聚眾鬥毆下手傷人致死罪判刑4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