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2月高雄左營陳姓退休女老師命案,凶手劉志明因找女友談判撲空,買完菜回到車內的陳婦成為洩憤對象,被劉男持鐵槌狠敲頭部14下死亡,還遭性侵、咬掉乳頭,28日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仍判劉男死刑,可上訴。
去年最高法院以二審未審酌凶手劉志明是否有再教化可能而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則認定,女老師與劉男素昧平生,遇害時59歲,劉男當時38歲,不需鐵槌攻擊就可強取座車,卻連續朝對方敲頭10餘下,離開時反鎖車門,阻礙外界救援,可見手段殘暴、殺意甚堅,光天化日在菜巿場犯案,也不怕路人撞見。
對於死者家屬求償,劉男在法庭上僅表示「我沒有辦法」,法官認為他對彌補犯下的過錯毫無勉力補償之意,被捕遭監禁以來始終維持一貫的沉默、冷漠,就算長期監禁,也難有改善更生的合理期待,若判無期徒刑,無法與他殘虐、漠視生命的手段等值應報,因此判死。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