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爆料指他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提告周加重誹謗並求償1000萬及登報道歉。刑事部分周女遭判處拘役50天定讞,民事部分一審判馬敗訴、周女免賠,案經上訴,高院今天下午4點宣判。
本案是4年前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指馬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但台北地院認為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刑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周女在沒有相當理由確信下,卻陳述一個不實的事實,這不是善意評論,且讓馬英九與胡定吾名譽受損,但法官認為量刑不必從重,希望她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判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另外,周玉蔻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的競選金庫,去年高院判她須登報澄清。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