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一名年輕女子3年前和朋友KTV歡唱,直到凌晨才離開,當時帶有酒意的她返家途中被趙姓老翁搭訕,老翁進一步強行拖女子回家中3小時,性侵得逞,女子返家後見男友她渾身是傷,一問才知女友遭侵犯,憤而報警。
2015年1月,感冒身體不佳的女子喝了不少酒返家途中,遇到一名老翁裝熟對她噓寒問暖,隨後被老翁強行拖走,女子因為太緊張不敢大聲求救,更因為害怕危險跟隨老翁進入公寓,老翁推倒女子時不斷耳語「乖乖配合就沒事了」,女子擔心遭受不測,讓老翁逞獸慾。
女子返家後,在男友陪同下就醫,男友瞥見女友脖子上「種草莓」痕跡,驚覺不對,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友被性侵,院方人員協助驗傷報警。老翁到案時辯稱「認錯人」,強調與女子你情我願性行為,律師也辯護女子遭擄3小時內為何沒對外求救,質疑不合常理。
法官打臉律師說詞,指出性侵受害人懼怕蒙受傷害、放棄抵抗並非罕見情形,且女子與老翁素不相識,怎會主動投懷送抱?當庭怒斥老翁色慾薰心。法官勘驗女子驗傷證明,依妨害性自主判老翁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