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有進韓團夢 被母淫男友騙至摩鐵「練歌」性侵

一名國中少女小美(化名),有前進南韓加入韓團明星夢,卻被母親的陳姓男友利用這點,以「練歌」為由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夢未圓就失身。陳男1審被判6月徒刑,2審改判1年。

判決書指出,小美對歌唱有天賦及憧憬,他告訴陳男,想參加某經紀公司舉辦的南韓偶像團體新進成員甄選會,陳男趁機約小美在公園見面,並開車帶她到摩鐵。

小美證稱,到房間後,陳男就將卡拉OK打開,再拿出一把刀子削蘋果,接著被陳男要求脫掉衣服,遭無套性侵,事後還拿避孕藥給她吃。

陳男坦承有和小美發生關係,但辯稱是小美自己脫下衣褲,但檢方詢問小美如何被陳脫下衣褲?小美:「當時很緊張,所以他要我脫上衣、褲子,我就照做了。」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陳男利用小美年少,資力缺乏,藉機對她性交,傷害母女兩人感情至深,但後坦承過錯,因此改判1年,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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