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李敖逝世爆遺產糾紛 非婚生女李文開戰第一步是…

知名作家李敖本月18日罹患腦瘤離世,享壽83歲,李敖逝世後爆出遺產糾紛,非婚生女兒李文跳出來,強調自己是合法繼承人,與同父異母的弟弟李勘爭遺產,直言「要開戰了!」要求看遺囑和取得部分骨灰。

●法律評析

究竟何人有權繼承作家李敖的遺產呢?律師李詩楷分析,首先,要確定誰是李敖的合法繼承人,依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所以目前可以確定李敖之合法繼承人有配偶王小屯、兒子李戡及女兒李諶,而報載之長女李文是否也有繼承的權利,端視其在法律上是否與李敖有親子關係存在。

李文是李敖的非婚生子女又無我國國籍,縱然在自然血緣上與李敖為父女關係,但如果要取得繼承李敖遺產之權利,還必須具備法律上之親子關係,也就是要在我國取得與李敖之法律上親子關係,至於非婚生子女如何取得法律上之親子關係呢?我國民法第1065條規定,係透過「認領」之方式,條文內容為:「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依據媒體報導,李文年幼時經李敖帶回讓李敖母親照顧,李敖也送李文至美國求學,以及李敖與李文相處的諸多照片等佐證,則依上開民法規定,李文就算未經李敖直接表達認領之意思,仍可主張其業經李敖撫育,法律上視為認領,而早已與李敖發生法律上之親子關係,並取得繼承人之資格。

不過,如果其他繼承人否認或質疑李文與李敖之法律上親子關係,則李文可透過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訟,以李敖之繼承人王小屯、李戡及李諶為被告,訴請請法院以判決之方式,確認其與李敖之親子關係存在,如獲勝訴判決,就可以合法繼承李敖的遺產了。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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