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妻提保護令 惡男縱火燒住處遭起訴

36歲廖姓男子不滿吳姓前妻聲請保護令獲准,去年10月間涉嫌潛入吳女租屋處,將棉被拖到地板,丟棄點燃的香菸在棉被上引火,隨即離去。幸好鄰居發現吳女住處冒濃煙報警,消防人員迅速趕至滅火。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廖男。

起訴書指出,廖男與吳女因家暴等問題離婚,去年6月吳女取得通常保護令,裁定廖男不得對吳女施暴或騷擾等行為。

廖男因無法聯繫前妻而不滿,去年10月間,他先跑到吳女租屋處查看,隔天凌晨戴著鴨舌帽、口罩再到吳女住處,持之前保留的鑰匙開門後,將棉被拉到地上,再點燃香菸丟在棉被上,縱火後離去。

不久後棉被起火,冒出大量濃煙,隔壁住戶察覺有異而報警,消防人員趕至撲滅火勢,吳女房間牆壁被燻黑,衣櫥、床舖等被燒毀,幸好未釀成更嚴重災害。

警方過濾監視器,鎖定廖男涉嫌重大,他到案時原坦承縱火,直到檢方偵辦後又改口,辯稱當時是在床上抽菸,菸灰不小心掉到棉被上才會著火。

檢方認定他蓄意縱火,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廖男。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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