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請律師只能調閱筆錄影本 大法官會議:違憲

刑事審判中的被告就算沒有請律師,也可以交費後聲請閱覽全部卷證資料。刑事訴訟法33條第2項規定,未請律師的被告只能請求閱覽筆錄影本,但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樣的限制妨害被告的防禦權,宣告「部分違憲」,1年內完成修法,逾期法院可依請求交付閱覽。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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