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拋家40餘年離婚被駁 判賠80萬給原配 brazilhr 8 年前 高雄趙姓老翁與元配結婚50餘年,但男方40餘年前即外遇生子,女方忍氣吞聲拉拔4名子女長大,男方為給李姓小三名分,前年訴請離婚但敗訴,元配因配偶權受損,求償20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趙翁與李女破壞元配的婚姻美滿,連帶判賠80萬元確定。 (中時)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想扶正外遇40年小三 竟鬧得「人財兩失」日期2018 年 4 月 3 日關於社會娛樂律師說法》通姦罪!專門報復小三的利器日期2018 年 7 月 3 日關於社會娛樂夫外遇妻訴離判准 妻反要分給夫更多錢日期2018 年 5 月 2 日關於社會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