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事件》搜出槍彈「掃射校園」放話變成真? 檢察官:未必

今日孫安佐案情卻翻轉,警方證實孫安佐的確擁有一把自組手槍和逾1600發子彈。(圖/達志影像)

孫安佐案最新進展,美國賓州警方公布在寄宿家庭找到一把手槍和1600發子彈,物證不利孫安佐。有國際豐富辦案經驗的資深檢察官表示,槍彈的出現,讓孫的揚言掃射校園言論,朝具體化發展,但這是言論自由的範圍,或真是恐攻前的準備階段,還需要更多證據才能認定。

這位資深檢察官長期參與國際司法事務,熟悉美國刑事司法制度。他表示,美國許多州可以合法購買槍彈,光有槍彈不能遽以認定有罪,還要看是否有具體行動。

他舉例,台灣之前在修改刑法第100條內亂外患罪,就區分言論自由和實際實施的範圍,光是揚言、提倡什麼,不足以構成犯罪。例如,有人說:「如果政府不如何如何,就占領總統府。」但未行動,光是這樣難以定罪。

他認為,從孫安佐被警方搜一把手槍和1600發彈,整個情勢變得對孫安佐更為不利。因為槍彈的出現讓孫安佐揚言「掃射校園」的虛的言論,出現可能實施的具體步驟。

資深檢察官指出,國家和國情不同,在台灣有槍彈觸犯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但在美國只要槍彈是合法取得並不犯法。他強調,孫安佐是否構成刑事罪,還要衡量他是否有實施擊的計劃,槍彈數量是否超過防衛所需,槍彈是否有殺傷力等。

(中時電子報)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