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正關稅法規 黃金走私4月起重罰

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今表示,日本海關因應走私黃金案件激增,導致逃漏消費稅情況嚴重,因此修正關稅法第111及112條規定,大幅提高相關罰則,以遏止該等走私案件,日前1日已開始實施。

張淑玲指出,為防止國人因不了解相關法令而受罰,外交部再度呼籲國人遵守規定,包含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

另外,張淑玲說, 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檯辦理繳稅。

張淑玲表示,若攜帶超過1百萬日圓等值之現金,及支票等有價證券獲1公斤以上黃金時,須另確實填寫「支傳手段等輸出・輸入申告書」,辦理申辦手續。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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