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案的金牌律師羅伯特凱勒話不多。他到目前為止對媒體說的話都很簡短,但卻非常有重點。 第一,他會去了解檢方辦案方向。 第二,孫安佐才十八歲。
有意和檢方接觸就是展現誠意,了解檢方對這個案子的態度,也透露出Plea Bargain (認罪協商)是在他的選項單上。
根據統計,美國刑事案件超過九成是以認罪協商的方式解決的。除非被告自認百分之百清白,那麼多半會走認罪協商路線以減輕刑期。
孫安佐真的有可能是開玩笑而已,但是他向警方的自白以及擁有的大批物證對他不利。尤其他的致命傷是用學校的I-Pad去搜尋買重型槍枝,不只搜索一次,而是至少超過十次以上,再加上承認想過要買槍, 所以展現了「意圖」,因此玩笑話這部分不太會被考慮。
但是有兩點對他非常有利,第一就是年紀。也就是為什麼凱勒在他簡短的談話中特別提到。孫安佐是今年一月一號才滿十八歲的,也就是才剛剛剛成年不過幾個月而已。他在美國沒有前科。在美國,這兩項加在一起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第二點就是文化差異,孫安佐雖然語言上沒有問題,但是他了解美國憲法賦予他的權利嗎 ?他了解一旦放棄米蘭達權,他所有對警方說的話(甚至在米蘭達警告前的所有回答)都會被用來當作不利於自己的證詞嗎? 他了解美國社會對於學校槍擊案的風聲鶴唳嗎? 所以他的前任辯護律師拉托伊森在接受美國媒體訪問時說: 「He did not grew up in the Columbine generation.」意思是孫不是在科倫拜年代下長大的(一九九九年科倫拜高中發生濫殺事件),也就是不了解在美國針對校園發出恐怖威脅(儘管是玩笑)有多麼嚴重。
另外文化差異的部分還包括他是來自台灣的交換學生,不在自己父母的管教之下生活,顯然HOME媽也沒有真的盡到督導責任,明顯放任。這些都是辯護律師可以去強調的。
這個案子最好的結果是認罪協商然後馬上驅逐出境。因為在美國坐牢絕對是一個像孫安佐這樣小孩不能想像的經驗。要是孫安佐沒有擁有這麼多的彈藥的話,想達成這個結果並不難。但是現在檢方也必須考慮到當地的居民對這件事的觀感,也就是輿論的壓力。 我在案情發生後趕到孫的學校的時,和載我前往的Uber司機聊天,他說當地人都知道這個案子,然後他認為這小孩至少該關十年, (現階段最高也不過五年) 憤怒之情緒可想而知。
當然刑事案件也常常出現 Surprise Factor (意外因素),如果警方辦案過程有疑義,或是在司法鑑定上跑出新的物證,都會影響案子的走向。
不過不管怎麼看,孫才剛滿十八歲以及沒有前科這點是不爭的事實,來自異國不了解美國民情(像是他認為美國家庭人人有槍)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所以年輕以及文化差異,是替孫安佐辯護的兩大利因。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