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醫院通知母親來 男子嗆醫護要開槍判3月

台北市劉姓男子腳傷到醫院就診,因不滿醫護人員通知媽媽到場,竟用三字經辱罵醫護人員,並恐嚇「開槍比較快」,台北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判處劉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去年7月間因腳部受傷,前往台北市某醫院急診室就診,他因不耐久候,且對診斷結果有所不滿,因而用三字經辱罵胡姓護理師,並恫嚇稱「開什麼刀,我開槍比較快」。胡姓護理師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審理時,胡姓護理師針對公然侮辱部分撤告,劉男則自承會有那天的舉動,是因他不滿已向醫護人員表示,不要通知其母,但在昏睡醒來後,仍看見母親前來醫院。

法官認為,劉男僅因護理人員未依其意願就出言恐嚇,不僅妨害醫療業務的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不過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也取得被害人的原諒,犯後態度尚可,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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