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通知徵收土地使用情況 大法官宣告違憲 brazilhr 8 年前 高雄劉姓男子的土地在1989年遭政府徵收,但政府卻沒有在2000年使用期限內使用,劉男在2011年才發現申請收回土地但遭駁回,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大法官會議認為土地法219條沒有規定政府定期通知被徵收人違憲,應在2年內檢討修正。 (中時 )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內政部逕訂區段徵收管線工程分擔費用 大法官宣告違憲日期2018 年 6 月 15 日關於社會娛樂內政部訂的管線工程分擔費用規定違憲! 2年後失效日期2018 年 6 月 15 日關於社會娛樂抗告遭法院駁回 黨產會:仍將繼續處分黨產日期2018 年 8 月 2 日關於國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