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男子許勝凱與友人王忠泰發生金錢糾紛,前年他開槍殺死對方後,因怕死者索命竟用膠帶封住他的眼睛,替他穿上青蛙裝,裡面塞冥紙再棄屍曾文溪,歷審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從事魚塭養殖的41歲許男曾經拿王男開立的支票對外調借現金供2人花用,案發前2人已因此發生口角,2016年9月20日下午,他攜帶槍枝搭乘王駕駛的小客車,途中他又因調借17萬元的事與王男起爭執,他竟持槍朝對方胸部射擊。
王男當場死亡,許男為了掩飾犯行,開車將屍體載回魚塭倉庫,再以電話聯絡莊姓友人一同將屍體以膠帶封住雙眼,再幫死去的王男換穿青蛙裝,載到台南市安南區國姓橋下曾文溪旁,以竹筏將屍體搬運丟棄溪中。
台南高分院將許男依殺人、棄屍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他不服提上訴,辯稱槍彈是王男所有,王男當時持槍欲射殺他,在奪槍的過程中槍枝走火致王男死亡,但最高法院佐以相關證據,不採信許的辯詞,駁回上訴、判決無期徒刑確定。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