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揪唱歌沒付錢「落跑」 差點害友吃官司

林姓女子身上只有67元,卻揪4位朋友一起去KTV歡唱,歌唱到一半「落跑」走人,結帳時沒人付消費3630元的消費款,店家控告林女和她4位朋友「白唱」涉嫌詐欺,案經檢察官起訴林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林女拘役25日,可易科罰金2萬5000元,沒收犯罪所得3630元。本案可上訴。

林女不告而別,害她4個朋友被牽連同涉依詐欺罪嫌,但4人口徑一致,都說當初是林女要作東,才邀約她們一起去,檢方認為4人無詐欺犯意,罪證不足,罪責歸林女,將4人處分不起訴分。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日晚上9時許,林姓女子與4個朋友到好樂迪KTV消費,林女唱到一半走人,服務生結帳,兩個多小時消費共3630元,在場的林女友人郭姓男子打電話將林女call回來付錢,林女雖然回來,但表示身上只有67元,無法付帳,業者認為5人「白唱」,報警控告涉嫌詐欺,5人移送檢方偵辦,只有林女被起訴。

北院4月中開庭傳喚林女,但她沒出庭,法官審酌案情認為,認為林女犯罪情節輕微,依「一造缺席」辯論結案,依檢察官指控事實直接判她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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