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一審判決出爐,高市府、榮化、華運12人被判刑,現任市府祕書長趙建喬遭判4年10月,代理市長許立明11日受訪表示,法院明顯是這三方各打50大板,但氣爆牽扯到非常複雜的因素,市府對這樣的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趙建喬本人則認為判決不公,收到起訴書後會立刻上訴。
許立明表示,氣爆箱涵約在26年前施作,當時有當時的工程施作設計相關規範,後來中油申請管線時,是以油管的名義,但最後「猫貓換太子」,改輸送危險性較高的石化原料丙烯,「如果按照當初所申請內容、單純輸送油,我相信氣爆就不會發生!」
他更指,民國84年台北板橋發生氣爆後,行政院就要求中油必須徹查所有油管穿越箱涵的狀況,若當時中油有徹底執行,高雄氣爆也不會發生;至於當天管線壓力產生劇烈變化,榮化竟還要求加壓輸送,處置不當,也是氣爆發生原因,市府期待法院能夠針對整個事證、及因果關係牽連,去作完整且公允的判決。
另外,一審重判原因直指市府未向法院提出和解事證,許立明強調,事後市府主動協調華運、榮化進行三方和解作業,法院對此恐怕有誤解,這與事實有很大出入。
遭判4年10個月的高市府祕書長趙建喬則說,箱涵施作是26年前的案子,有很多案由要進行查核,相關的因果關係也必須釐清,他認為法院判決「確實有很大的不公平」,等收到判決書之後,他會立即上訴。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