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客運上國道 將禁用再生胎

交通部昨(4)預告修法,未來會進入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大客車,不得使用翻修輪胎(再生胎),最快今年10月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將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之1、《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1,原本僅規定經營國道路線的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不得使用翻修輪胎;修正之後,就算業者不是經營國道路線,但車輛只要上國道或快速道路,就不能使用翻修輪胎。

路政司表示,有許多市區客運路線會借駛一小段的高、快速公路,不是純走市區道路,由於在高、快速道路的車速較快,為保障乘客安全,因此要讓規範一致。2項修正條文的預告期為60天,目標今年10月實施,最慢年底前一定會上路。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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