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投資名導電影騙850萬 女子判刑1年半確定

胡姓女造型師佯稱可投資名導演李安、侯孝賢、魏德聖製作的電影或戲劇,每月可獲4%至7%紅利,騙高中同學3人共850多萬,胡女認判太重,想和解獲緩刑,上訴高院;但同學吐槽她毫無和解誠意,高院駁回胡上訴,胡被判刑1年6月、7月定讞,胡除7月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21萬元外,須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胡女向杜姓高中同學夫妻佯稱在劇組擔任造型師,有管道可投資侯孝賢、李安製作的電影或藝人阮經天、李毓芬、王大陸等人主演的戲劇,每月可獲4至7%紅利,還可另外分紅,期滿後可轉入其他戲劇投資。

杜女與丈夫自2015年起共投資771萬7000元,另胡的廖姓高中同學也匯款68萬、借10萬給胡周轉,但事後胡避不見面,3人提告。

檢方調查時,胡坦承她曾在電視台工作,編造投資電影、戲劇等名義詐財,資金是作為她公司用途,事後已陸續歸還杜女及丈夫391萬5000元、償還廖5萬3000元。

一審審理時,胡認罪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法官考量胡迄未和解,依詐欺罪判刑1年6月、7月,其中7月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21萬元。

胡女上訴高院,辯稱近年司法已轉向「修復式司法」,她與被害人皆屬舊識,念及過往情誼深感悔悟,將尋求和解,請求輕判或緩刑。

但被害人表示與胡和解多次,胡卻完全沒有照條件支付款項,無法原諒及相信胡,認為胡只想上訴拖延時間,毫無悔意。因此高院駁回胡女上訴,胡被判刑定讞。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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