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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兩旅長沈威志、楊方漢遭申誡懲處

269旅前少將旅長楊方漢。(中時資料照)

陸軍下士洪仲丘猝死案,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刑事獲判無罪定讞,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他與269旅前少將旅長楊方漢有行政違失,判決2人申誡處分,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因導致公眾喪失對軍事單位執行職務的信賴,判決降2級改敘。

2013年即將退伍的洪仲丘因未經核准帶手機入營區,遭送禁閉懲戒後猝死,案發後引發百萬白衫軍走上街頭,桃園地檢署將沈威志等18人起訴,其中沈威志遭判處無罪定讞,何江忠則被依公務員故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1年6月、緩刑2年確定。

除了刑事究責外,監察院也對沈威志等3人彈劾送交議處,公懲會審理後認為,少將旅長沈威志,對於依規定不應處以悔過懲罰的簽呈竟予核准,又未克盡職責,於收受洪仲丘求救簡訊後,草率處理,未能確實查明悔過懲罰的適法性。

公懲會指出,上校副旅長何江忠未盡其協助旅長之責,竟同意士官違反資安規定,以悔過懲罰相繩,更促使所屬加速辦理;楊方漢未盡督導職責,禁閉室設置不當、管理人員資格不符、致洪仲丘死亡案,引發社會震盪,重創國軍聲譽。

公懲會認定何江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謹慎、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將他判處降2級改敘,沈威志、楊方漢擔任旅長,卻違反該法「公務員應謹慎執行職務」等規定,各判處申誡確定。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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