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調查案有新證據 陳師孟盼有救濟管道

監察院今舉行談話會,會中監委陳師孟提到轉型正義相關問題,對於過去監察院做出的彈劾案、糾正案或調查報告,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基於「一案不兩查」情況下,有無救濟管道處理?監委在會中各自表達意見,最後決議交由業務處先研究相關法規後再討論。

監委指出,陳師孟提及過去因為政治氛圍,有些彈劾或糾正可能是政治考量,調查報告可能不夠詳盡或有錯誤,但因為「一案不兩查」,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或是當事人覺得有委屈,是否能有平反機制?

監委表示,根據《監察法》及《監察法施行細則》規定,調查案件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得申請覆查,但申請期限為3年,若超過時效就無法處理。陳師孟在會中提到,他手中有些案件,因為當事人覺得有委屈,希望還他清白,但案件已超過3年時效,希望能有救濟管道。

監委表示,談話會最後決議交由業務處先研究了解法規制度,副院長孫大川也指出,可邀集法律學者專家研擬修法可能。另外,監察院日前新聘13位諮詢委員,陳師孟也建議可將相關問題交由諮委,表達看法。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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