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訊】毒癮者可在家屬,合法負責人,衛生部公務員或國家藥品公共政策體系的批准下,被執行強制性治療。
週三(5日),巴西總統博索納洛批准了對毒癮者進行強制性治療的一項法令。
該法令源於2013年,由前聯邦議員和現任公民部長泰拉(Osmar Terra)撰寫。當時文中提到對毒癮者給予兩種治療方法:一種是毒癮者自願前往治療,但需要簽署一份書面聲明以確認治療方案,第二種是被強制性治療,由合法撫養人或親屬簽字確認治療。
如果毒癮者沒有家屬或合法負責人,也可以由衛生部公務人員簽字確認。
強制性治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毒癮者最多只能住院90天,並由醫生確認結束治療後才能離開。
家屬或合法撫養人可隨時申請對毒癮者停止治療,無需經過醫生允許。
住院和出院必須在72小時內通知公共部門及其他監督機構。還有另一種慈善機構設立的治療和護理社區,但不屬於衛生服務站。
如今,全巴西有1800個治療護理單位。在2017年一份報告中指出,調查中發現有28家治療單位有出現體罰,檔沒收,強迫勞動,甚至缺乏重要設備等現象。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