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聖保羅市政府公佈了有關電動滑板車的新規定,新規定包括18歲以下者不得使用共用電動滑板車,而且使用過後需要在指定的空間停放,而不是隨處丟放,指定的停車點還有待確定。共用滑板車公司有60天的時間適應新的規定。
新規定中還包括滑板車的限速問題,原先是每小是20公里,現在是不能超過15公里。
此外,禁止在人行道上使用滑板車,只可以在自行車道、週末被禁行汽車的道路和時速不超過40公里的道路上使用滑板車。
同時,不能使用滑板車作為貨運工具,即背包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
圖為目前流行的共用滑板車。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