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自哥斯大黎加地質學院(CGCR)的專家稱,過去幾十年內的地質勘探和採樣研究證實,哥斯大黎加境內確實存在優質輕型石油可供開採。
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報》6月16日報導,按照哥斯大黎加現行法律,禁止在境內開採石油至2050年。目前,部分哥斯大黎加國會議員正試圖撤銷該法律限制。
哥斯大黎加環境與能源部(MINAE)部長卡洛斯•曼努埃爾•羅德里格斯(Carlos Manuel Rodríguez)對有關油田開發的法案表示反對,稱“沒有科學證據表明境內存在石油儲備”。
然而,地質專家指出,近幾十年來,多位國內相關領域外專家曾與哥斯大黎加國家煉油廠(Recope)簽署了石油儲備調查協定,或是參加了其他跨國企業的勘探工程。研究結果顯示,1920年至1975年之間,利蒙省(Limón)南部地區曾鑽通18口深井(17口位於陸地,1口位於海上),勘探人員在其中的14口中成功發現了石油和/或天然氣樣本。
“羅德里格斯部長對我國面臨的能源問題和就業問題缺乏瞭解,這點令人擔憂。反對碳氫化合物燃料的勘探開採,體現出他對國內高失業率的漠不關心。”哥斯大黎加地質學院碳氫化合物委員會協調員米亞艾拉•多布利內斯庫(Mihaela Dobrinescu)說。
編輯 / 羅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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