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院大法官叫停進口左輪手槍零關稅政策
2020/12/16

當地時間12月14日,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埃德森·法欽決定叫停該國進口手槍零關稅政令。此前,巴西聯邦政府曾於當地時間12月9日在《官方公報》上發佈政令,從2021年1月起,對進口左輪手槍和單膛室手槍收取的稅率將從目前的20%降至0。
法欽表示,若將進口手槍的稅率降至0,或將增加國內槍支的流通,導致侵犯民眾的生命權和安全權,違反巴西憲法。他強調,民眾的安全首先應該由國家來保障,而不該由個人使用槍支來保障自身安全。
巴西最高法院大法官艾迪臣·法欽(Edson Fachin)裁決勒停總統之前所批的進口左輪手槍零關稅的政令。該稅惠措施經外貿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刊於聯邦政府的《官方公報》上,原預定明年一月份生效。因巴西社會黨(PSB)的訴請、經審理後大法官頒佈此裁決。裁決文中大法官指明一旦實施零關稅措施等同鼓勵普通民眾前往購買火器。但所謂的自衛權首先是國家保障公民的安全,而不是讓消費者們持槍自保。
大法官說,“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創立的人權委員會指明,出於個體生命權及其它權利不能被隨意剝奪,屬國家公權力職責須規範使用武力的原則,以此保證合理合情地使用武力。”
裁決書結尾表明,“就個體而言,哪怕出於正當防衛的理由,但民眾並不因此擁有無限接觸武器的權利。假若國家政府選擇頒給個體購買槍支的權利,那也只能在極度例外的情形下發放。國家仍然有義務去保護(公民)生命權不受侵害。因此不論是官方警力還是私人行為,僅能在絕對必要的場合下才可使用火器。意思就是確實不存在其它更有利的手段避免不當侵害,只能動用火器。通過實施公安政策、加強訓練有素的警力來保障生命和法制國家穩定,則政府有責確保民眾減少使用火器的必要性。而經濟部採取的零關稅措施顯然違反《聯邦憲法》所示保障生命權和安全權等憲政規定。”
編輯 / 王小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