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巴西媒體《Poder360》最近的報導,巴西總統盧拉計畫通過對在巴西運營的大型跨國公司徵收一項新稅,在2026年期間籌集約34億黑奧的公共財政收入。該措施遵循經合組織(OECD)的建議,並由部長費爾南多·哈達德(Fernando Haddad)領導的財政部提出,經臨時法令第1.262號轉化為第15.079號法令,已於2024年12月由盧拉簽署生效。
新規規定,無論總部設在哪個國家,凡是在巴西開展業務的跨國公司,其利潤稅負至少需達到15%。若實際稅負低於這一比例,將通過增加“淨利潤社會貢獻稅”(CSLL)來補足稅收差額。
據巴西的財政團隊解釋,該措施源自經合組織於2021年10月簽署的《全球稅收協定》。雖然巴西並非經合組織成員國,但仍加入了該項稅收協定,當巴西加入該協議時,時任總統是博索納羅,而時任美國總統的拜登,也代表美國加入了該項協議。然而,在現任總統盧拉執政時期,巴西的重點從“加入經合組織”轉向“增加國家稅收收入”的政策執行。
新的徵稅措施預計將帶來兩個主要影響:一是提高在巴西運營的跨國公司的成本;二是可能引發與美國的外交摩擦。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5年1月20日開始第二屆總統任期,並在當天簽署了46項行政命令,其中包括一項正式宣佈美國退出《全球稅收協議》的法令。該法令還規定,將對那些以“歧視性方式”對美國企業徵稅的國家實施制裁。
根據巴西政府的規定,凡是在該國設有子公司的跨國企業,應繳納的利潤稅率不得低於15%。如果企業實際繳納的所得稅(IRPJ)與淨利潤社會貢獻稅(CSLL)合計低於該比例,則將追加CSLL稅以補足差額至15%的稅率。
該最低稅率將適用于在巴西開展業務的跨國企業在2025年期間所取得的利潤,並於2026年開始繳納該稅收。該稅收規則適用於在過去四年期間至少有兩年企業營業收入達到或超過7.5億歐元的企業。
巴西財政部向《Poder360》提供的2022年統計資料顯示,在巴西運營的約3000家外國企業中,有273家將受到該最低企業利盈稅收的影響;在112家巴西本土跨國企業中,也有21家符合該稅收徵收條件。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