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巴西媒體報導,週三(4月22日),巴西國會眾議院交通運輸委員會批准了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對測速雷達的可見性和標識制定了更嚴格的規定。
該法案現已提交憲法、司法和公民委員會審議。要成為法律,該法案還需獲得眾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的批准。
委員會批准的這項提案將相關規則納入《巴西交通法典》(CTB),以規範全國範圍內的執法。
據悉,新法案變更內容如下:
禁止雷達密集使用:禁止在固定雷達附近使用可擕式雷達。高速公路上的最小距離為 2 公里,市區為 500 米。
禁止隱蔽式雷達:禁止在電線杆、樹木、建築物或人行天橋後安裝固定雷達。使用移動雷達系統的執法人員也不得隱蔽使用。
速度顯示面板:強制安裝電子面板,向駕駛員顯示雷達記錄的速度。這項要求適用于同向雙車道或雙車道以上道路上的固定雷達系統。
雷達系統線上登記:交通管理部門將被要求線上公佈所有雷達系統的確切位置,以及巴西國家計量、品質和技術研究院 (Inmetro) 對該設備進行最後一次驗證的日期。
雷達安裝標準:任何雷達系統的安裝均需進行技術研究並提供理由說明。
第 4751/24 號法案已收到來自羅薩娜·瓦列議員(PL-SP)的修正案,她是該提案在委員會的報告員。
據該議員稱,該措施旨在使執法更加透明,並更加注重教育。
他表示:“該提案為駕駛員提供了更大的法律確定性,並加強了交通安全教育,避免了與所謂的‘罰款行業’相關的、僅僅以罰款收入為目的的做法。”
該法案的發起人是眾議員卡博·吉爾伯托·席爾瓦(自由黨-帕拉州)。他認為,改進測速攝像頭的標誌可以提高駕駛員的意識。
席爾瓦表示:“‘罰款產業’一詞經常被用來描述巴西存在一種以罰款為主要目的的創收體系,該體系主要針對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員。”
如何申訴交通罰單
駕駛員始終有機會對交通違章罰單提出申訴,具體流程取決於開具罰單的機構,例如機動車輛管理局 (Detran)、聯邦公路警察局、道路管理局 (DER) 等。
請參閱以下分步指南:
通常,申訴流程首先是提交針對罰單的辯護理由。在罰單開出之前,駕駛員有 30 天的時間指出任何錯誤。
此時,駕駛員可以指出當時有另一位駕駛員在駕駛,從而避免被扣分。
當局必須在 30 天內對這一申訴進行審查。
如果申訴被駁回,駕駛員有 30 天的時間向交通違章申訴行政委員會 (Jari) 提出第一輪上訴。該機構有一個月的時間作出裁決。
如果這一步驟也被駁回,駕駛員可以向州交通委員會 (Cetran) 提出第二輪上訴。聯邦公路員警開出的罰單有其自身的申訴流程,需要填寫特定的表格。
駕照被吊銷。現在該怎麼辦?
根據違章類型或累犯情況,駕照吊銷期限最長可達兩年。
建議您密切關注駕照上的扣分情況,並根據新的扣分標準避免超過扣分上限。 Detrans 網站提供此類資訊的訪問途徑。
如果駕照被吊銷,申訴流程與違規申訴流程類似,首先向 Jari 提出申訴,然後向各州的 Cetran 交通費管理局提出申訴。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