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被控酒駕找友頂替 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 brazilhr 9 年前 桃園平鎮分局何姓警務員,被控3年前酒駕自撞石墩被逮,竟找來一同飲酒的陳姓好友幫忙,由鄭姓男子出面頂罪;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為「寧願縱放99個有罪的人,也不要濫殺無辜的1人」,因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判何、陳、鄭無罪定讞。 (中時)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金錢豹酒女撞死烘焙師 二審仍判刑9年6月日期2018 年 7 月 25 日關於社會娛樂處理酒駕車禍 佯稱查緝績效 2員警遭記過日期2018 年 3 月 17 日關於社會娛樂被控偽造文書 李全教無罪定讞日期2018 年 8 月 8 日關於社會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