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且可預期藥物不良反應不得藥害救濟 大法官會議:合憲 brazilhr 8 年前 曾姓女子因患淋巴瘤使用「愛黴素」治療卻造成聽力喪失,她申請藥害救濟,遭審議會援引該法第13條第9款「常見且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不得申請」予以駁回後,她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作成合憲解釋。 (中時 ) 列印文章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前瞻建設釋憲自打臉?司法院長許宗力:報導非事實日期2018 年 5 月 6 日關於社會娛樂黨產會突襲救國團違反行政程序 律師:靜待釋憲解釋日期2018 年 8 月 7 日關於國際新聞大法官不受理釋憲 呂太郎:沒規定不能再提日期2018 年 5 月 7 日關於國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