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聯邦最高法院擴大對間接出口的稅收豁免

本月12日,巴西聯邦最高法院(STF)一致決定,通過所謂的“貿易公司”間接進行的出口無需繳納社會貢獻費。

間接出口是指生產商由於缺乏必要的物流體系而借助“ 貿易公司”作為中間商向其他國家出口產品。而直接出口是指生產商直接將產品出口到國際市場。

依據巴西《憲法》,出口可免交社會貢獻費,但聯邦稅務局(Receita Federal)對直接出口和間接出口做出了不同規定。

巴西外貿協會(AEB)作為此次訴訟的原告方,指出聯邦稅務局給出的相關限制違背了稅收平等和自由競爭的原則,且未考慮企業的社會貢獻能力。

法官們表示,免除社會貢獻費保證了不同規模的出口商相互平等。按此決議,政府收入或將減少,但尚無明顯影響。

大法官莫拉埃斯(Alexandre de Moraes)表示,“小型生產商通常不具備直接出口條件,而間接出口本身也是一種出口方式。此次免稅的最終目的在於增強本國商品的競爭力。”

編輯 / 王子眀

【巴西華人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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