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總統盧拉於1月13日簽署了第104/2015號法案,該法案旨在禁止巴西全國範圍內在校生在校園內使用使用可攜式電子設備,法規適用於從幼稚園到高中的公立及私立基礎教育院校。總統令將在30天內頒佈,以正式確立此次簽署的新法規,預計該法令將在今年2月新學年開始時正式生效。在提交盧拉總統簽署前,該法案已於去年年底獲得國會表決通過。
盧拉總統表示:“此項法令的頒佈意味著對所有關心教育、關心本國兒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及學習成績的教育人士的工作的認可。”目前,法國、西班牙、希臘、丹麥、義大利和荷蘭等國已經出臺限制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的法規。此次在巴西聯邦政府和廣大教育專家的極力支持下,該法規已在巴西立法機構達成廣泛共識,盧拉政府及政府的反對派議員均對此項法案表示支持。
聯邦眾議員、里約熱內盧市教育局局長雷南·費雷裏尼亞(Renan Ferreirinha)表示:“當老師在課堂給學生們上課的時候,應嚴格禁止學生在教室裏登錄社交媒體或通過即時聊天系統發送和接收資訊。每次學生通過手機等電子設備收到一則通知,就好比他們離開了課堂,因為學生對老師所講的內容失去了注意力,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會讓他們分心。”雷南認為該限令是本世紀巴西教育的最重要勝利之一。
據巴西教育部長卡米洛·桑塔納(Camilo Santana)表示,新法規限制學生在課堂上和課間休息時間出於個人目的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但也有例外情況,如在出於教學目的的情況下,學生將可在教師的監督下使用手機等設備,或需要獲取手機等設備上的技術支持,也或者是在殘障學生在需要這些設備來輔助其學習的情況下。
卡米洛部長表示:“我們希望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能夠得到適當的使用,尤其是在兒童和青少年群體中。在巴西,我們看到越來越多兒童過早地和長時間地使用智能手機設備,這對青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形成了不良影響。”
編輯 / 王子明
【巴西華人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