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動電源是許多旅客出國必備用品,但接連發生的鋰電池起火事故,促使多家航空公司收緊規定。行動電源通常仍可放在隨身行李中帶上飛機,但不得託運;能否在機上使用、可攜帶數量及存放位置,則須依航空公司規定辦理。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10月11日,印度靛藍航空(IndiGo)一架載有超過180名乘客、由德里飛往清奈的6E 6115航班,因乘客的行動電源在頭頂行李置物櫃內起火,緊急轉降海德拉巴,並安全降落,無人受傷。
行動電源內常見的鋰離子電池若受損或故障,可能過熱並引發火災。由於客艙空間有限,多家航空公司已禁止將行動電源放入頭頂行李置物櫃,要求旅客放在方便查看及取用的位置,讓機組人員能及早發現異常。
一般而言,容量不超過100瓦時(Wh)的行動電源,通常可在無須航空公司事先核准的情況下帶入客艙,但仍須符合個別業者的數量與存放規定。若隨身行李臨時改為託運,也應先取出行動電源。
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今年3月公布新規範,將每名乘客可攜帶的行動電源限制為2個,並禁止乘客在飛行途中替行動電源充電。航空公司仍可採取更嚴格的限制。
阿聯酋航空(Emirates)自2025年10月起禁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包括替手機等裝置充電,也不得利用機上電源替行動電源充電。乘客仍可攜帶1個符合規定、清楚標示容量的行動電源,但須放在座椅前方置物袋,或前方座椅下的行李內,不得放入頭頂置物櫃。
澳洲航空(Qantas)與捷星航空(Jetstar)也禁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或替其充電,但並非全面禁止攜帶登機。維珍澳洲航空(Virgin Australia)同樣禁止以行動電源替其他裝置充電,並要求旅客將相關電池用品放在便於查看及處理的位置。
英國民航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CAA)提醒,鋰電池故障或受損,可能在客艙或貨艙引發難以撲滅的猛烈火災。旅客應將行動電源與備用電池放在隨身行李中,並個別做好防護,避免短路。
隨著各地航空業者陸續調整規定,旅客出發前應確認所搭航空公司的最新要求,尤其留意容量、數量、存放位置,以及是否禁止機上使用,避免因誤解「禁用」與「禁帶」而影響行程。
編輯 / 羅志光
【巴西華人資訊網】

